“這是根據你們的意見制作的調解書,雙方都看一下,沒意見的話你們簽好字就可以按照這上面的協商結果執行了。”近日,在臨潁縣新城街道盈翠半島小區張某某家中,矛盾調解員劉改民花了兩個小時,將一個已經僵持許久的家庭糾紛圓滿化解。
新城街道位于臨潁縣城區中心位置,有6個行政村、4個居委會,近16萬人。近年來,新城街道充分發揮“552”群眾工作法的積極作用,各行政村、居委會從村民當中挑選了一批辦事公道、德高望重、群眾公認、熱心調解的黨員、退休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充實到矛盾調解隊伍。按照“首穩情緒、查明實情、講理普法、定期回訪”四步工作法,矛盾調解員在第一時間穩定當事人情緒,綜合分析事實、問題,從情、理、法三個方面入手,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再擺事實、講道理,使當事人雙方打開心結,最終達成和解,并在事后主動回訪,防止矛盾反彈。
“以前進行調解就是靠一張嘴,說完就算了。村民發生的矛盾糾紛往往都是由小事引發的,如果沒人調解,可能會變得越來越嚴重?,F在不同了,村里的矛盾調解隊要排查、歸檔、做記錄,還要進行數據分析、開會研判,更加細致規范,基本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耿莊村矛盾調解員郭雪銀說。王志磊 王 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