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拒賠?律師支招勝訴關鍵點!
本期主講律師 李博
河南匯星律師事務所
李博律師:咱們老百姓買保險最怕的是交錢容易理賠難。今天我為大家講個真實案例,看完保你不吃虧!
案例:田某為兒子小田投保終身壽險,約定身故賠付 6 萬元。后來小田因肺結核去世,老田去理賠,保險公司直接拒了,說當初投保沒如實告知病史。老田直接起訴,結果法院判保險公司全額賠付!
一、法院判保險公司全額賠付的理由是什么?
李博律師: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在于,保險公司出拒賠通知時,就知道“未如實告知病史”的理由了,但它超過30天沒有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根據《保險法》,這個權利過期作廢!哪怕投保人真有沒說的病史,保險公司也得賠!
二、劃重點!遇到保險公司拒賠,第一步干啥?
李博律師:第一,與保險公司協商,協商時務必保留書面溝通記錄,別信口頭承諾。第二,向銀保監會投訴。若協商無果,可找銀保監會投訴,撥打12378 熱線,或在官網 “信訪投訴” 板塊提交材料。需準備身份信息、拒賠經過、證據和訴求。第 三、打官司,向法院起訴。這是最后的維權手段,核心要抓住 4 個抗辯點:
①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合同成立超 2 年,保險公司不能再以 “未如實告知” 拒賠。
② 解除權超期:知道解除理由, 30 天內沒行使,權利消滅;
③ 免責條款未提示:沒加黑加粗、沒口頭說明的免責條款,無效;
④ 有限告知原則:只需要如實回答保險公司問的問題,沒問的不用主動說。
三、投保的時候要注意什么?
李博律師:一是保險公司問啥答啥,如實告知,沒問的不用主動提;二是合同條款看仔細,別光聽業務員說;三是所有材料都留好!
記??!保險公司的權利也有保質期,咱老百姓維權要講方法、有底氣!
李博,河南匯星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主要從事民商事案件、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糾紛等領域,認真負責對待每一個案件,盡己所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持“止訴息爭、案結事了”的訴訟理念,以合理、有效的訴訟方式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最大化。
聯系電話:15703955366
責編:瘦馬 編審:王輝 終審:盧子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