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簡審批事項方面,我市把所有環評報告表審批權下放到縣區,方便企業就近辦理。建設項目環評登記表由窗口審批改為網上備案,使企業無須再到環保部門遞交申請材料,直接登錄指定網站自主備案即可,極大地方便了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予以豁免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無須辦理環評手續,企業可直接開工建設,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對重點建設項目,提前告之環境準入條件、環保行政審批事項及審批工作流程,及時掌握建設項目的相關信息,主動服務項目前期工作,避免項目在環評階段走彎路、誤時機,盡可能讓企業在審批之前心中有數、準備充分。
在優化審批流程方面,對于已完成規劃環評工作的產業集聚區,實行企業發展規劃中的多個項目集中打捆審批,審批后企業可在5年內分期實施,避免企業每新上一個項目需要開展一次環評審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對于應編制環評報告表、符合環保準入條件的項目,優化辦理流程,不再單獨進行技術評估,直接進入審批程序。
在保證環評質量的基礎上,我市精簡審批環節,對于建設項目環評,只要申請材料符合要求,承諾7日內完成審批,確保項目早日開工建設。
對于涉及經濟重大戰略支撐項目、民生工程、醫衛文教、生態環保、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等符合國家投資要求的項目,實行特事特辦,限時辦結。對產業集聚區擴規問題和省級以上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及時向省環保廳、環保部匯報、溝通、協調,爭取支持,推進項目早日通過審批。(記者宋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