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源匯區審計局始終把強化審計法制建設、提高審計執法水平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著力抓好四個環節:一是在審計實施過程中,狠抓一個“細”字。審計組在審計過程中要按照審計方案要求,有針對性地收集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審計證據,認真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做到深入細致,使審計證據具備客觀性、合法性和相關性。二是在審計復核工作中,注重一個“改”字。按照審計準則規定,我們已形成審計組長、部門負責人和法制機構三級復核制度,對審計程序是否符合規定;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正確等內容進行復核,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三是在審計處理處罰上,突出一個“嚴”字。我們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為準繩的審計處理原則,實行審理委員會集體審定審計報告制度,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處理處罰。四是在審計決定執行上,貫徹一個“實”字。我們結合實際對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情況跟蹤檢查、督促落實,依法審計效果明顯。 源匯區審計局 楊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