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匯區發改委堅持順應依法治國和依法治市的新形勢,將依法治價作為行為準繩和價值追求,重點從四個方面加強“法治物價”建設。
一是加強觀念塑造。繼續推行“價格法制工作日”活動,堅持開展“六五”普法、“國家憲法日”、“法律宣傳日”等活動。通過專家輔導、案例分析、電化教學、在線考試等辦法,全面強化法治教育和培訓,促使物價干部不斷增強“法治至尊、法律至上、法紀至信”觀念,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自覺在法律法規框架內想問題、干工作、辦事情。
二是加強決策管理。圍繞“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個環節,對價格決策行為作出明確規定,確保各項決策制度科學、程序得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堅持成本監審前置原則,將經營者、消費者的建議作為啟動政府定價的提起方式之一,有效保證了政府定價的公平公正。
三是加強程序約束。嚴格實行執法資格審查和亮證執法制度,明確規范價格報批、管理、檢查、舉報、監審、認證等工作程序,科學制定案件審理審查規則;探索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健全完善價格執法績效考核辦法,形成“按制度管理、靠程序執法、依目標考核”的良性循環格局。
四是加強行為監督。建立市場價格監管“雙隨機”抽查機制,采取“列清單、建數據、雙隨機、曬結果”等辦法,實行價格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隨機抽取、臨時確定”。認真開展內部執法檢查和案卷評查,實行重要管理、執法崗位人員定期輪崗和政務公開,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有效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堅決杜絕定“關系價”、批“人情費”、辦“金錢案”等現象,樹立執法為公、執價為民的形象。 (源匯區發改委 王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