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為確保食鹽價格放開后和保持食鹽市場價格穩定,源匯區發改委多措并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溝通食鹽生產經營企業要及時做好食鹽調運和配送工作,完善企業食鹽儲備制度,保持合理庫存,切實保障食鹽市場穩定供應,確保不斷供、不脫銷。
二、加強食鹽零售市場食鹽價格的監測,注重研判預警。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保持食鹽價格穩定。
三、加強市場食鹽價格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12358價格監管平臺的作用,及時受理舉報投訴,依法查處哄抬價格、串通價格、囤積居奇和摻雜使假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切實維護食鹽市場價格秩序。
四、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政策解讀,消除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闡明放開食鹽價格后,穩定食鹽市場和價格,穩定社會預期,營造改革良好氛圍,確保食鹽價格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