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被告人柯建華盜竊一案在臨潁縣人民法院審判大廳正式開庭審理,臨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旭東作為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這是臨潁檢察院深入貫徹司法責任制以來,首次由檢察長親自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的案件。
在對案件進行審查起訴過程中,檢察長李旭東以案件承辦人身份,親自閱卷、訊問被告人、審查案件事實證據、補充收集了相關證據材料,組織指導檢察輔助人員制作審查報告,并制定詳細的出庭預案等法律文書。
法庭上,李旭東宣讀了起訴書,宣讀完畢后,圍繞案件事實和證據依法訊問被告人,舉證質證,發表公訴意見,準確有力地指控犯罪。在確實充分的證據面前,被告人柯建華當庭認罪。
臨潁檢察院形成了領導干部以上率下,帶頭辦理重大案件的良好氛圍,激勵入額檢察官和檢察輔助人員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司法水平。(通訊員:丁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