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鎮的常某與賽某合伙建圈養雞。2019年,因經營虧損,常某退出,后雙方因資金補償問題協商不成起矛盾,一直未能達成調解意見。
為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日前,召陵區人民法院召陵人民法庭充分發揮“兩所一庭”矛盾糾紛聯調機制作用,聯合該鎮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員前往調解。兩所人員耐心勸解涉事雙方,安撫當事人情緒,積極尋找雙方利益平衡點;召陵人民法庭負責人從法律法規角度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引導當事人通過理性的方式化解糾紛。最終,雙方當事人現場達成調解協議:常某將其所建雞圈轉讓給賽某,賽某于簽訂協議當日將轉讓費4.2萬元支付給常某。代雅萍
責編:黃曉婭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