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新冠病毒滅活疫苗者,48小時后可獻血;接種其他類型新冠病毒疫苗者(不包括減毒活疫苗),接種當日起14天后可獻血。此外,《血站技術操作規程(2019版)》里將免疫接種后獻血的規定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無暴露史的預防接種。1.接受滅活疫苗、重組DNA疫苗、類毒素注射無病癥或不良反應出現者,24小時后可獻血,包括傷寒疫苗、凍干乙型腦炎滅活疫苗、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甲型肝炎滅活疫苗、重組乙型肝炎疫苗、流感全病毒滅活疫苗等。2.接種麻疹、腮腺炎、脊髓灰質炎等活疫苗者,在最后一次免疫接種兩周后可獻血;接種風疹活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者,在最后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后方可獻血。
二是有暴露史的預防接種。被動物咬傷后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者,最后一次免疫接種一年后方可獻血。市中心血站提供
責編:黃曉婭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