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齊 放 通訊員 李 政)孩子著急撒尿,剛出涵洞就停車讓兒子小便。結果,一輛三輪摩托車撞上了停在路邊的小汽車。警方裁定,事故雙方當事人應負同等責任。
2月26日晚9時,張女士駕車帶著6歲的兒子由西向東行駛到召陵區漯上路涵洞時,兒子鬧騰著要小便。害怕孩子憋不住,張女士把車駛出涵洞大約30米時就停了下車,匆忙中未開應急燈,就急急忙忙讓孩子下車小便。
“咚!”一聲巨響,把張女士和剛下車的孩子嚇了一跳,只見一輛三輪摩托車徑直撞在了自己的車上。摩托車駕駛員飛出車外,倒在路邊。驚慌失措的張女士趕緊打“110”報警求助。
市公安局天橋分局交管巡防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一邊撥打“120”救治傷員,一邊及時勘驗固定現場。經醫院診斷,三輪摩托車駕駛員王某腿部骨折。
經民警調查,事發當晚,王某無牌無證駕駛機動三輪摩托車,出涵洞時因天色已晚,王某車速又快,在看到前方機動車道上張女士的車時,已經避讓不及,直接就撞上了。
民警認為,張女士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牢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警方依法裁定,當事人王某和張女士應負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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