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薛宏冰)5月10日凌晨,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打破了夜的寂靜,吵醒了睡夢中的召陵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王鵬。
“王法官,我剛看到華某在紡織路出現了,你們快來吧……”電話那頭傳來申請人劉某焦急的聲音。
“好,等了她兩年,終于出現了。你等著,我馬上就到!”接到劉某打來的電話后,王鵬瞬間清醒,穿上衣服就沖出房門。期間,王鵬又電話聯系了兩名同事驅車趕往紡織路。
2014年年底,華某找劉某借款,劉某便向兩家信貸公司分別貸款6萬元和5萬元,共計11萬元交給華某。華某向劉某出具借條一份,載明:今借劉某11萬元整,利息由華某承擔。借款到期后,華某未償還借款,兩人因此發生矛盾。
2016年11月,召陵區人民法院判決華某償還劉某借款本金11萬元。判決生效后,華某毫無還款跡象。劉某于2017年3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華某簽發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消費令等法律文書,華某均不予理睬。法院又對華某名下存款、財產進行了查詢,發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而此時華某已下落不明,仿佛人間蒸發了。
一晃兩年多過去了,劉某時刻注意著華某的蹤跡,終于在近日發現了華某,于是趕緊撥通了執行干警的電話。
華某被帶到法院后,仍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執行干警反復對其進行釋法明理未果。5月10日,執行干警決定對華某進行拘留??吹椒ㄔ簞诱娓?,華某這才慌了,當即表示要還款。最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找來擔保人進行擔保,并當場履行1萬元,表示以后每月履行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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