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齊 放 實習生 李博昊)小區里,兩名醉酒男子因為挪車而大打出手。民警調解處理斗毆案件時,將兩人及抽血化驗結果移交交警部門。市公安局天橋分局交管巡防大隊依法吊銷了這兩名醉駕男子的駕駛證。7月2日,警方又對他們的醉駕行為立為刑事案件展開調查。
6月27日凌晨2點30分左右,市公安局天橋分局翟莊警務隊接110指揮中心指令:召陵區一小區有人打架。民警接警后迅速到達現場,只見兩名男子正在小區里打得不可開交,一旁的保安勸也勸不住。
民警了解到,兩名打架的男子崔某和樊某均是小區業主。凌晨1點40分左右,兩人因為挪車發生爭吵,互不相讓,最后大打出手。聞訊而來的保安和小區居民勸解不下,無奈報警。
面對民警的詢問,兩名當事人滿嘴酒氣,說話毫無邏輯。民警當即將兩人帶回警務隊醒酒,并抽血化驗。次日上午9時,崔某、樊某兩人酒醒后,均承認自己酒駕。驗血結果顯示,崔某的血液乙醇含量為262mg/100mg,樊某的血液乙醇含量為214mg/100mg,兩人均構成醉駕。
在民警調解下,崔某和樊某達成和解協議。隨后,民警依法將兩人及其血液鑒定結果移交市公安局天橋分局交管巡防大隊。交管巡防大隊民警當即吊銷了兩人的駕駛證。
7月2日,民警將兩人的醉駕行為立為刑事案件,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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