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在公眾場所不戴口罩,不聽勸阻,對執法人員實施抗拒的,可根據治安處罰法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公共區域戴上口罩,是疫情特殊時期的重要舉措,具有法律義務,每個公民都應該遵守,這不僅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若不佩戴口罩則屬于違法行為。
2月26日晚8點,在漯河市三院門診樓,一名男子酒后不佩戴口罩,并拒絕接受體溫檢查,嚴重阻礙疫情防控工作。院保衛科科長牛國棟帶領保安人員上前勸阻,醉酒男子拒不配合。后經男子家屬到達現場,??崎L耐心對家屬進行勸說,疫情當前應該做好防護,戴好口罩,如果不佩戴口罩并不接受體溫檢查,屬于違法行為,工作人員可以尋求警察幫助,醉酒男子才隨家人離開。
在此,市三院提醒廣大群眾:為了您自己,為了您的家人,外出時要佩戴口罩,不聚會、聚餐,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守好自己的小家,保護好自己的健康,就是我們醫務人員最大的心愿。
責任編輯:黃曉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