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要深入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引導和支持我國宗教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增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要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有針對性地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文化。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統籌推進相關工作。要加強互聯網宗教事務管理。要切實解決影響我國宗教健康傳承的突出問題。
14.要支持引導宗教界全面從嚴治教。要加強宗教團體自身建設,完善領導班子成員的民主監督制度。要全面推進宗教工作法治建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宗教活動應當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開展,不得損害公民身體健康,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職能和社會生活。
15.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是我國宗教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各宗教在發展過程中歷來有與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相融合、與社會發展現實需求相適應的特點。各宗教繼承和發揚長期以來中國化、本土化的傳統,主動適應社會,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和諧包容的優良傳統,自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履行社會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宗教中國化逐步深入。實踐證明,只有堅持中國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實現了中國化的宗教,才能更好與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在我國社會發展進步中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