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一名女子來到郾城分局商橋派出所投案自首,稱她是9月2日遺棄女嬰的母親。據了解,該女子姓常,稱女兒不足百天時,因家庭突變無奈將嬰兒遺棄??吹较嚓P報道后,迫于社會壓力和對女兒的思念,她最終鼓起勇氣投案自首,想再度把孩子接回家。
今年9月2日,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商橋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107國道一公交站牌處有一名女嬰被遺棄。
商橋派出所副所長黃鑫龍立即帶領值班人員趕到現場。發現報警人擔心孩子著涼,抱著女嬰坐在三輪車上。
民警在周圍走訪,沒人看到該女嬰何時被何人遺棄,附近也沒有攝像頭,民警只能將女嬰送至市兒童福利院。
此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郾城分局要求一定找到遺棄女嬰者、查清遺棄真相,并對遺棄者依法處理。
在辦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被遺棄女嬰的母親常某某主動到商橋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對常某某遺棄女兒的行為從法律與道德方面進行了批評教育,常某某表示已認識到錯誤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為了確認常某某和被遺棄女嬰的真實關系,民警聯系了市兒童福利院,一起帶著被遺棄女嬰和常某某去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論為常某某系被遺棄女嬰的生物學母親。民警從市兒童福利院將被遺棄女嬰接回,送還到常某某手中。
常某某的遺棄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裁定行政拘留三日,因常某某正在哺乳期不予執行。(記者:范子恒)
責編:翟婷 編審:胡永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