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民政系統以“陽光漯河”建設規范提升年活動為契機,全面加強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努力打造“陽光救助”,較好地保障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在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漯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建章立制,不斷完善全市社會救助體系。創新開展低保對象認定工作,出臺了《漯河市最低生活保障實 施細則(試行)》、《低保對象認定辦法》等一系列文件,低保對象的認定由過去的僅看收入財產,轉變為按照 家庭人均收入、剛性支出和勞動能力情況綜合認定低保對象,實現了明確收入、支出和勞動能力計算方法,打造 精準低保;健全核對公示制度,打造陽光低保。
穩步提高低保標準,確保應保盡保。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目前提高到570元/人、月,4560元/人、年 ,比省定標準分別高50元/人、月,300元/人、年,城鄉低保對象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目前提高到286元/人、月 和178元/人、月,我市城市低保實際補差水平為335.2元/人、月,比省定標準高49.2元/人、月;我市農村低保 對象已占農村常住人口的4%左右,農村低保實際補差水平為199.8元/人、月,比省定標準高21.8元/人、月。
狠抓各項政策落實,確保應享盡享。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社會救助保障范圍,做到動態管理下的 應保盡保,并按時足額發放各類救助金,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目前共有46153人享受城鄉低保待遇。 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 16周歲的未成年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并將供養標準提高到6293元,比貧困標準高近2300元,目前 全市共有城鄉特困人員14064人。2020年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以來,共向困難群眾 發放臨時價格補貼1481.9萬元,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受到影響。
加大臨時救助力度,確保應救盡救。對遭遇突發性、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的家庭或個人予以臨時救助。2020年,對因疫情得病,對受疫情影響因不能外出務工、不能開業經營、來漯滯留 人員無法返回等特殊情況,導致收入下降或者支出增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難的人員,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低保 ,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加大臨時救助力度。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臨時救助3262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57.27%, 人均臨時救助1338.7元,累計支出436.7萬元。(記者:振寧)
責編:翟婷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