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通告,為切實防控新冠肺炎病毒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播風險,從即日起,市市場監管局對我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報備核查管理。
通告要求,凡從我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必須在進口冷鏈食品預計到達我市24小時前,填寫《漯河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向所在轄區市場監管所進行報備。報備內容應包括報備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報備進口冷鏈食品采購數量、承運者名稱(姓名)、聯系電話,報備時間,報備進口冷鏈食品海關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載明相關信息(包括進口冷鏈食品名稱、原產國、批次號碼、集裝箱號碼、入境口岸、入境日期、產品規格、進口商名稱)。我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未經報備,不得采購。
通告指出,進口冷鏈食品到達我市后,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第一時間進行如下檢查,并聯系市場監管所人員核查:一是要看購進的進口冷鏈食品是否具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新冠病毒消毒證明、供貨商銷售憑證;二是要看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新冠病毒消毒證明、供貨商銷售憑證等文件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名稱、產地、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等信息與進口冷鏈食品標簽標示的相關信息是否相符。相關證明不齊全或者物、證不符的,不得加工、銷售。
據悉,為方便落實我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在通告中公布了《漯河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和《漯河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各縣區市場監管所聯系人一覽表》,并在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供全市生產經營者下載使用。(張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