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強)《漯河市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已經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 正式批復通過, 將于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
制定條例的目的是,為了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實施目標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
條例共分五章: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預防和控制,第三章 使用、檢驗和維護,第四章 法律責任,第五章 附 則。
責編:黃曉婭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