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陽)日前,記者跟隨市創文辦工作人員暗訪市委、市政府第4次周交辦重要事項——各區、各功能區開展電動車(二輪、三輪、四輪)專項整治情況、共享電動單車上牌工作和市區電動車銷售環節的規范管理情況。
暗訪中,記者發現,大多電動車專賣店都能按照要求銷售符合國家新標準的電動車,部分門店仍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低速電動四輪車。
在郾城區遼河路西段的幾家電動車專賣店,記者發現,店門口都張貼著《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車管理的通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接到《通告》后,他們已經將不符合國家新規的低速電動四輪車退回廠家,目前店內銷售的電動車都是可以上牌的。
人民路一家電動三輪摩托車專賣店門口雖然張貼了《通告》,但工作人員對《通告》內容并不了解,聲稱“自己銷售的車輛符合國家標準,具體去哪上牌、如何上牌不清楚”。
在人民路與交通路交叉口附近的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查處學習點,幾名市民正在學習交通安全知識。記者發現,每一次紅燈亮起時,執勤民警都會拿著喇叭提醒未給電動車上牌的市民抓緊時間上牌、佩戴頭盔。
市交警支隊秩序管理大隊執勤民警 孫斌:我們一直都在查處電動車駕乘人員不佩戴頭盔、電動二輪車和電動三輪車非法加裝車棚等行為,目前已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們將持續開展此項工作。
責編:黃曉婭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