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繼續推行企業首席服務員聯系企業制度。定期到企業走訪,密切關注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收集企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二是健全經濟指標研判制度。進一步強化企業動態監測分析,做好重點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監測,及時準確把握經濟運行動態,每月對經濟數據進行分析、匯總,確保達到預期目標。三是建立重點企業巡查制度。主要領導每月、分管領導和各業務科室每周要到轄區3-5家重點企業圍繞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生產經營情況等進行巡查,督導企業落實各項主體責任,同時幫助企業解決生產運行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確保企業正常運行,推動全區經濟平穩健康發展。(通訊員:王廣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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