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陽光執法,接收群眾監督。對我局承擔的行政執法權責清單進行梳理、匯總,編制詳細的行政執法流程圖,在局機關一樓大廳綜合查詢機上進行公示,隨時接收監督。堅持日常查崗位考勤、查部門管理、查行為規范、查服務態度,切實提高實體投訴舉報窗口接待服務水平,保證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接聽及時,答復規范,讓勞動者“投訴有門”。
二是文明執法,提高服務效能。不斷在程序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上狠下功夫,全區工傷案件均通過工傷認定鑒定管理系統辦理,實現工傷案件申報、受理、調查、認定全過程規范運行,案件辦理全程留痕。上級部門對轄區內工傷案件的辦理全流程動態監控,可以隨時從系統中調閱案件,查閱辦理過程,切實解決了執法不規范問題,有效防范了執法風險。
三是嚴格執法,提升法治實效。落實行政執法備案審查制度,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班子集體討論后做出處理決定,堅持做到主體正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適當,執法程序合法,執法文書完整規范。今年來,共辦理執法案件142件,約談26人,移送司法機關2件,執罰10家;勞動監察受理投訴舉報案件345起,累計辦結300余件,為農民工追回工資360余萬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52件,認定48件,無一超期辦理,有力的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通訊員:李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