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制度開始實施。截至7月底,市稅務局已對340例涉稅輕微違法行為實行“首違不罰”,讓納稅人、繳費人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
市稅務局堅持職權法定,不予處罰對象必須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清單中的違法行為,嚴禁未經國家稅務總局審核擴大“首違不罰”范圍;堅持先行限改,納稅人必須在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的期限內,主動改正違法行為;堅持寬嚴相濟,對一年內首次實施符合“首違不罰”情形的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對多次違法行為、不予改正的違法行為加大打擊力度;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對“首違不罰”的違法行為,在不予處罰的同時對納稅人進行教育,在柔性執法中強化納稅人、繳費人依法納稅、依法辦稅意識,避免違法行為再次發生。宋 楊
責編:瘦馬 編審:胡永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