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走訪。該鎮采取聯動工作機制,由鎮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區)書記組成的走訪小組對該鎮矯正人員定期進行上門走訪,及時了解掌握思想認識、現實表現、人際交往、家庭關系等動態情況,做到安全隱患早發現、早防范、早處置。
二是教育跟進。鎮司法所專門召開社區矯正人員教育座談會,讓他們相互交流分享自己的思想動態;同時,組織觀看法制教育視頻,進一步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
三是實時監管。隨時掌握社區矯正人員活動軌跡,不定時電話抽查服刑人員在位情況,堅決出現杜絕脫離視線現象。對重點監管人員要求隨叫隨到,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隱患。(通訊員:梁朋輝 )
責編:黃曉婭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