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再次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特困供養對象保障標準。其中,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440元,農村特困供養對象保障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72元。新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連年提高我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逐步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不斷提升困難群眾生活質量,切實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線,讓廣大困難群眾充分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與關懷。
目前,全市已將59561名困難群眾納入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保障范圍,切實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民政局將全面貫徹落實提標工作相關政策措施,按照調整后的救助保障標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各類困難群體全部納入救助保障范圍,按時足額發放各項救助保障資金,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通訊員:黃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