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源匯區司法局老街司法所調解室內,在雙方當事人簽訂好限期還款調解協議后,左某激動地豎起大拇指:這不花錢的訴前調解真好!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1月7日,該所調解員接到了區法院遞來的左某起訴狀,了解到案情的大概經過:席某以生意周轉為由向左某借款5萬元并出具借條一份,后經左某多次催要,席某已向左某償還4萬元借款,下余1萬元拖欠至今未還,左某便將席某起訴至法院。
11月8日,為防止雙方當事人見面后情緒激動,調解員采取“背靠背”調解法,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溝通。一方面,苦口婆心地對左某進行勸解。兩人都是多年的鄰居,因為最后這1萬塊錢鬧到法庭上傷了和氣,得不償失,即使最后走到法律程序上,也是費時費錢費力,不如大家一起坐下來調解,再給席某一段時間,讓他盡快還清欠款。另一方面,積極爭取做通席某的思想工作。從古至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而且現在你已經償還了大部分欠款,剩下這1萬元被起訴到法院,實在是不值得。我們已經與左某說好了,他也同意再給你寬限一段時間還錢。經過調解員20多通電話交談和兩次個別面談后,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一致意見,約定好于11月14日到司法所簽訂調解協議。到了11月14日,左某、席某雙方竟然都沒有按時到所簽約。針對這種情況,調解員及時給雙方打電話詢問原因:左某說工作忙,沒有時間去;席某說喝醉了,忘了簽約這回事。在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最終在11月17日當場簽訂了如下協議:席某在兩個月內還清1萬元欠款及利息,左某表示不再到法院起訴。雙方握手言和。
近年來,老街司法所認真學習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運用“兩所一庭”調解機制,堅持依法調解,堅持做到識民風、通民情、識民意,通過法、理、情相融合的方式,在當事人之間架起一座真誠溝通、相互理解的“法治橋梁”,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力爭把各種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做到矛盾糾紛“預防在先、排查在早、解決在小”,以主動服務群眾的工作態度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建設,為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盡一所綿薄之力,保轄區一方穩定,有力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姚偉立 郜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