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齊國霞)5月27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26日依法對違法網約車平臺進行處罰。這是我市首次處罰違法網約車平臺。
2022年度,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二大隊執法人員,在火車站、汽車站、商場等客流聚散地依法檢查時發現,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務的部分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而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此類車輛已立案處理)。根據上述事實,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該公司違規行為立案查處。同時,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和漯河滴滴出行辦事處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敦促其清理線上不合格車輛和駕駛員,對不及時規范車輛行為者,將加大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要求網約車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車輛具有合法資質,并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崗前培訓。
鑒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違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屬于提供服務營運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違法行為,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據管理辦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5月26日,該案件已處罰到位。這標志著我市首次處罰網約車平臺案件已結案。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二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規范網約車市場經營行為,他們將繼續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場所路段的執法檢查,在全市范圍開展網約車專項治理。
責編:瘦馬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