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齊國霞)3月11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了解到,為加快我市老舊營運貨車淘汰更新,推動道路貨運行業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通知精神,我市近日出臺了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及新能源營運貨車購置補貼相關補貼范圍和標準。
報廢老舊營運貨車或者在報廢的基礎上購置新車方面,對于在本地區注冊登記,持有有效的道路運輸證,屬于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直接報廢最高補貼4.5萬元;在報廢的基礎上購置國六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最高補貼6.5萬元;在報廢的基礎上購置新能源營運貨車最高補貼9.5萬元。
直接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的,新購置注冊登記為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須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相關要求,并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補貼標準為每輛車3.5萬元。
新能源營運貨車在漯河市域內運營補貼標準為,車輛為 2024年7月1日之后在漯河市公安車管部門注冊登記(車輛登記為豫L的綠牌車輛),且上述車輛為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車輛。車輛年度內無嚴重違規違章行為、無交通死亡事故發生,在漯河行政區域范圍內年行駛里程達到5000公里的給予5000元的運營補貼,行駛里程在達到5000公里的基礎上每增加1000公里,補貼增加1000元,累計補貼最高不超過15000元,運營補貼按照年度考核周期發放。
責編:瘦馬 編審:王輝 終審:盧子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