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陳紅陽為漯河市財政局局長。
決定免去:
謝 闖的漯河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任 命:
李 軍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曹志剛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張衛東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 去:
穆瑩瑩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立案二庭庭長職務;
王躍民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石笑云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宋躍武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