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以來,為及時化解群眾矛盾,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裴城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整合有效資源,堅持問題導向,充分發揮“楓橋經驗”在解決基層群眾問題的作用,積極探索構建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調處體系,確保將矛盾在基層化解、問題在基層解決。
一是主動化解不拖拉。信訪辦牽頭聯合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會等單位對排查出的以及群眾反映的各類矛盾進行認真梳理,分類交辦。要求各業務單位要及時主動協調化解,對于難化解的矛盾要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則,拿出初步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由會議研究會商解決,抓住最佳解決時機,讓問題解決早,不擴大,在法定時限內,把矛盾化解,切實做到矛盾化解不拖拉,主動化解解民憂。
二是直面矛盾不回避。在化解各類矛盾工作上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積極主動落實化解矛盾的責任,主動深入群眾、深入基層與群眾面對面實地調查問題,查清事實真相,聽取群眾的心聲,了解群眾的訴求,直面矛盾,敢于擔當,積極面對主動承擔工作責任,做到矛盾不化解不放過。
三是真誠解決不哄瞞。鎮村黨員干部在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時,要做到真誠相待,真正為群眾著想,深入調查、用心溝通交流,摸清事情來龍去脈,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和結論,真實反饋化解矛盾的情況,對當事人不瞞哄、不遮掩,切實提高矛盾化解率。
四是依法化解不慣訪。鎮村在化解矛盾時要依法依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滿足群眾的訴求,對于不合理訴求,要堅持原則底線,通過政策、法律宣傳做好解釋工作,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同時對于纏訪、鬧訪的人員要依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堅決不能出現慣訪的行為。
截止目前,裴城鎮鎮村干部走訪走訪1100余戶,發現矛盾糾紛24起,已調解成功19起,其余案件正在積極化解。(裴城鎮 鞏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