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樹”。即樹文明形象。他們以精神文明建設,爭當勞動保障優質服務窗口為切入點,以提高干部職工整體素質為著眼點,努力打造一支與時俱進、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干部隊伍,塑造召陵區養老保險文明服務新形象。
二是“清”。即對每位離退休人員的狀況清。依托社區,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真正實現對區內老齡人口分布情況清、健康狀況清、生活狀況清,為深入推進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是“準”。即準確記載離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并建立數據庫。將離退休人員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退休前職業、退休時間、退休居住地及通訊地址、養老金存折賬號、養老金待遇計發和各期養老待遇調整變化明細情況輸入微機,實行養老金發放由計算機管理。
四是“足”。即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率和社會化發放率均為100%。
五是“嚴”。即嚴格執行新批離退休人員待遇審核工作和每年一次的離退休人員資格認證工作。退休、退職及享受撫恤待遇的人員均在認證范圍,有效的防止了養老基金流失,杜絕了“死人冒領活人錢”。
召陵區養老保險中心通過深入開展五字服務措施,不僅提高了辦事效率,而且為離退休人員的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提供了組織上和服務上的保障,充分發揮了社會保險“穩定器、安全網”的作用。
責編:翟婷 編審:胡永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