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城區實行告知制、承諾制、容缺制、聯審聯批制“四制融合”工作法,探索項目審批新機制,加快項目前期手續的辦理。截至目前,7個聯審聯批項目共需辦理手續84項,已完成78項,完成率達93%。
實行項目審批告知機制。實行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獎懲。西城區相關責任單位告知項目單位需要承諾的范圍、條件、事項,并進行社會公示。在以誠信機制約束企業的基礎上規范運作,大大加快了項目落地速度。目前,西城區針對已實施區域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可承諾相關審批事項,土地出讓前應完成的相關事項,無不良信用記錄建設單位對保證金、市容規費、資金到位等事項,區管委會及其相關部門確定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且不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出具相關告知書,供施工單位對照申請。
實行項目審批承諾機制。項目單位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提交相關審批部門進行審批。審批部門依據申請人承諾和信用狀況等作出審批決定。各責任部門定期對承諾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督查,發現承諾人未履行承諾的,依法撤銷審批決定,并對失信主體實行聯合懲戒等處理。實行項目審批承諾機制后,項目單位可快速取得審批,改變了之前重審批、輕監管的審批模式,推動了由事前審批為主向事中事后監管為主的轉變,提高了項目建設效率。
實行容缺辦理機制。積極落實投資項目審批“容缺辦理”措施。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相關部門聯合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書面告知啟動容缺辦理程序及相關要求,并積極推進后續審批流程,加速手續辦理。
實行聯審聯批機制。持續加強聯審聯批,明確聯審聯批任務,通過項目建設周例會、月調度會統籌加強調度,完善滯后事項督辦機制,簡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時限,推動項目立項、規劃選址、環評和土地預審等關鍵環節工作“齊步走”,解決工程審批過程中的難點、痛點和堵點,加快項目手續辦理的速度。閆丹丹
責編:瘦馬 編審:胡永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