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源匯區司法局馬路街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了一起市長熱線轉辦務工合同糾紛。家住馬路街八一路社區的張某和母親一直靠打零工生活,聽朋友說出國打工掙錢多,2022年11月,張某和河南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了外出務工合同,并向該公司繳納3萬元出國務工費,公司承諾三個月內辦結出國手續就能出國務工,但直到2024年,張某不但沒能出國務工,交納的3萬元也被告知不予退還,多次催要無果,無奈打市長熱線求助,要求人力資源有限公司退還3萬元。
接到市長熱線轉辦通知后,馬路街調委會調解員立即向張某了解情況,得知張某母親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錢。調解員就和張某一起來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承認張某的陳述基本屬實,因為這幾年的疫情原因,出國務工手續不好辦理,公司一直努力想辦法爭取早日辦好,現在張某不去了要求退錢,公司目前虧損嚴重沒有錢退給他。張某一聽沒錢情緒就失控了,揚言又是跳樓又是要殺人,雙方矛盾再次激化,為了不讓事態向惡性發展,調解員隨即將張某勸走,與財務負責人協商第二天再來調解。
第二天,調解人員再次找到公司財務負責人黃某,采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與黃某單獨談話,曉之以情把張某家的實際困難向黃某訴說,調解員又帶著黃某來到醫院,見到了張某病重的母親。調解員又動之以理告知黃某,公司與張某的務工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F公司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在調解員不斷的擺事實講道理的勸說下,最終黃某表示再給公司領導匯報,爭取想辦法把錢退還張某。
經過調解員的不懈努力,最近,張某拿到了該公司退還的3萬元,張某母親醫藥費有保障了,張某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 (李芳芳 王彥 姚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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