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作用,更好地維護勞動關系和諧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近年來,漯河市召陵區持續推進轄區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截至目前,全區已成立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7個,鼓勵規模企業成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成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10余個,培育調解員34人,2024年上半年,全區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80%以上。
夯實鎮(街道)調解中心工作基礎。重點在提升調解中心履職能力上下功夫,強化調解工作基礎。一是將勞動爭議案件調處成效納入鎮(街道)平安建設考核目標,定任務、下指標,倒逼調解中心依法開展勞動爭議案件調處;二是配優調解人員,提升調解中心人員業務水平,通過上門業務指導、現場指導案件調處、集中培訓等方式提高業務人員辦案技能,確保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中心案件調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加大企業調解中心建設力度。聚焦區內重點企業、重點行業,加大企業調解組織建設力度。一是扎實開展河南省基層調解組織建設行動,聯合人社、工會、工商聯等相關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建立組織臺賬,廣泛發動轄區規模企業、小微企業、商會協會等建立調解組織。二是對轄區內近年來勞動爭議糾紛較為突出的企業上門開展用工輔導,指導企業培養專業人才,在內部化解爭議糾紛,具備條件后成立專業調解組織。三是緊盯區裝備制造、寵物經濟、食品加工等主導產業,籌備建設行業調解中心。
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員隊伍建設。重點從“量”上和“質”上入手,提升調解員辦案質效。一是壯大調解員隊伍,實現量的突破。一方面整合鄉鎮、街道資源,對人社業務經辦人員普遍開展調解業務培訓,培育選樹金牌調解員。另一方面爭取企業支持,鼓勵企業培養內部調解員。二是提高調解員業務素質,實現質的飛躍。定期組織調解員開展業務研討,組織調解員參加各類業務培訓,提升調解工作質效。三是優化調解方法。推行“互聯網+調解”,方便勞動者維權,通過鎮(街道)調解員開展“屬地調”,通過企業調解員開展“內部調”,實現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責編:瘦馬 編審:陳向黨 終審:王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