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打非治違”我市曝光三起典型案例
為加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領域的安全監管,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近日,我市公安機關公開曝光三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典型案例。
10月17日,公安機關在開展煙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中,發現王崗鎮陳某在其超市和家中存放一定數量煙花爆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以危險作業罪立案,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9月2日14時,公安機關在巡邏中,現場查獲一輛載有煙花爆竹的廂式貨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公安機關對司機李某涉嫌非法儲存、運輸危險物質違法行為,依法行政拘留10日。
9月27日,郾城區某企業旗艦店在開業慶祝時,違規燃放鞭炮,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安機關對該企業負責人批評教育,并處以300元罰款。
公安機關提醒,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非法存儲、運輸、銷售煙花爆竹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希望廣大市民遵守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不非法存儲、運輸、銷售煙花爆竹,不在禁放時段燃放煙花爆竹。
來源:漯河日報
責編: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