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守護文明印記 我市開啟賈湖遺址保護新篇
“遺址保護咋平衡發展?”“破壞遺址咋處理?”“咱老百姓能做些啥?”……群眾對遺址保護的關切、對文化傳承的期盼,正是立法的目的所在。2026年1月1日,《漯河市賈湖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這部25條2700余字的法規,以“小切口”精準破解遺址保護利用中的諸多問題,讓賈湖遺址這一文明遺產在守護中“活”起來。
賈湖遺址距今約9000年—7500年,出土的七音骨笛、契刻符號、稻作遺存等,不僅見證了中華文明的起源,還藏著世界最早釀酒坊、最早蠶絲利用的密碼。賈湖遺址先后入選中國“20世紀100項考古大發現”“百年百大考古發現”,2001年6月被國務院確定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稐l例》的施行,標志著這處“淮河流域迄今所知年代最早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的保護工作正式邁入法治化軌道。
堅持統籌原則
破解“保護與發展”矛盾困局
“保護遺址會不會耽誤過日子?”這是不少村民的心頭疑問?!稐l例》直擊“保護與發展割裂”的痛點,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要求,將遺址真實性、完整性置于首位,創新性提出遺址保護與經濟發展、生態保護、民生保障統籌推進。這一原則打破了“圈地護寶”的舊思維,讓遺址保護與村民生產生活、區域發展同頻共振,真正實現“守護文脈”與“改善民生”的雙贏。
建立四級體系
構建“協同聯動”保護格局
為壓實各方保護責任,形成系統保護合力,《條例》搭建起“市統籌、縣負責、鎮落實、村協助”的四級責任體系。明確市政府統籌規劃、舞陽縣政府具體實施、北舞渡鎮政府承擔屬地責任、賈湖村委會協助宣傳勸阻,同時要求文物部門牽頭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從市級統籌到村級協助,層層壓實責任,形成“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的保護格局,確保遺址保護工作落地落細、無縫銜接。
劃定保護紅線
筑牢“遺址安全”防護屏障
“有人偷偷取土、亂挖亂建,勸了也沒用”的擔憂,如今有了法治回應。
《條例》從空間與行為兩方面劃定不可觸碰的紅線,空間上明確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標準,設置保護標志與界樁,且保護規劃須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一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行為上細化“禁止清單”,將損壞文物、亂挖亂建、建設污染設施等行為納入嚴禁范疇。“硬杠杠擺這兒,誰也不敢瞎折騰了,遺址安全總算有保障!”賈湖村村民心里踏實感滿滿。
倡導全民參與
凝聚“共治共享”守護合力
保護遺址不光是政府的事,老百姓也能當主角?!稐l例》鮮明樹立“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理念,要求媒體加強公益宣傳,讓賈湖故事家喻戶曉;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保護義務,有權勸阻、舉報破壞行為,規范舉報處理流程,對保護有功者進行表彰,通過明確權利與義務、暢通參與渠道,讓社會各界都能參與遺址保護,為文明守護匯聚起全民力量。
做好活化利用
賦能“八千年遺址”釋放活力
《條例》跳出為保護而保護,著力讓千年文脈釋放發展動能,明確鼓勵挖掘賈湖文化內涵,支持依托賈湖考古遺址公園開展沉浸式展示、教育研學活動,倡導發展特色文旅產業,助力“八千年起源看賈湖”品牌打造。隨著賈湖考古遺址公園加快建設,村民們滿懷期待:“以后不僅能逛賈湖遺址博物館,還能開農家樂、賣文創產品,靠咱賈湖的文化寶貝過上好日子。”
從以法治守護文明根脈到活化利用賦能民生發展,賈湖遺址必將在新時代新征程中續寫文化傳承與民生福祉共興的新篇章。
來源:漯河日報
責編: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