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認識,明確職責,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立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抓好落實。
二是點線結合,走訪調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通過積極開展走訪調查,創新思路,加強與學生、教師、家長、群眾的聯系,及時掌握涉及學校和幼兒園的矛盾糾紛,及時做好化解工作。
三是防控為主,巡邏為先,建立治安巡邏防控體系。將校園及周邊區域防控納入社會治安防控的總體規劃之中,實行定點、定時加強巡視,增加學生上學、放學等重點時段的巡邏頻率,在校園及周邊地區形成一道護校、護學的安全網。
四是因實制宜,主動作為,強化法制宣傳教育。組織民警定期深入各學校向廣大師生開展法制宣傳,使學校師生知法懂法,使少年兒童了解自己享有的權利和義務,遠離犯罪,健康成長。(通訊員:梁朋輝)
責編:黃曉婭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